益阳市农业委员会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206号提案的答复
益农提字〔2017〕第21号(B类)
发布时间:2018-10-09 11:51 作者: 来源:益阳市农业委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聂和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对于您提出的建议,市农业委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思考,现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将其作为加强环保工作“三大专项行动”之一,切实加强领导,出台了《益阳市农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益阳市农村清洁工程工作督查办法》两个专门文件,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工作力度,该项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得到了改善。

(一)垃圾处理体系不断完善。建立了一支较稳定的保洁队伍,目前全市各行政村、乡镇集镇、主要交通干道和沟渠江河共配备保洁员6012人。垃圾收集转运设施不断完善,已为农户配备或农户自备垃圾收集桶117.5万个,全市乡村共建成村民小组垃圾收集点30827个、村庄垃圾收集站3258个,购置清运车1079台,新建乡镇垃圾压缩中转站108个、改建16个。

(二)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提升。截止2017年底,全市87个乡镇(街道)通过中转到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的乡镇(街道)32个,采取安全填埋处置的乡镇(街道)36个,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乡镇由2016年56个增加到68个,其中有40个乡镇(街道)的生活垃圾由区县(市)统一组织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理。

(三)公共财政投入明显增加。2017年,县乡两级政府按照乡村人口人平投入不低于40元的标准,共筹措资金2.7亿多元,较2016年增加1.1亿元,重点保障了村保洁员待遇、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等运行费用。

(四)督查奖惩力度加大。各区县(市)均缴纳了农村清洁工程目标管理责任保证金100万元,按季度实行奖罚。2017年开展了督查考评11次,下发督查通报11期。近期,将按照区和县(市)两块督查考评和排名情况,按季度兑现奖惩。

二、关于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的建议。一是层层传导责任。区县(市)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按照主责在县、主管在乡、主抓在村、主体在民的工作原则,实施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定两保”的责任落实措施,即:定目标、定时间、定责任,确保推进快、确保效果实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二是加强宣传和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宣传,做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组织者、倡导者和践行者。以媒体舆论宣传、公共区域宣传、农户宣传为主要阵地,村民服务中心宣传栏和人口集中居住区要有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的宣传内容,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三是切实抓好学生的文明卫生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意识,逐步形成学校教育学生、学生带动家庭、家庭推动社会的良好氛围。以学校为单位,全年组织中小学生到校外开展文明卫生劝导和卫生清扫活动不少于2次。

(二)关于“完善农村环卫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农户卫生管理。一是教育和引导村民履行好家庭“三包”责任制。将“三包责任制”纳入《村规民约》,督促农户履行好包庭院整洁、包承包田土垃圾(包括农用危险废弃物)收集处理、包垃圾分类减量的责任,努力做到房前屋后无垃圾、无臭水沟、无乱扔乱倒现象,庭院杂物、生产用具等摆放整齐,畜禽实行圈养,厕所保持卫生清洁。二是开展农户卫生评比。以村为单位,全年组织开展文明卫生户评比活动不少于2次,文明卫生户比例不少于10%,评比结果要张榜公布。三是实行奖优罚劣。市人民政府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督查结果纳入对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的绩效考核内容。采取“一月一检查、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市住建局组织市农业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等责任单位开展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督查和考评,邀请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参加。每年度年终按8个区县(市)进行综合排名。对综合排名第一、第二的区县(市)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对综合排名倒数第一、第二的区县(市)在其目标管理责任保证金中分别处罚10万元、5万元,所处罚金用于奖励排名第一、第二的区县(市)。对年度考评综合得分排名前两位的区县(市),且整体卫生状况良好、保洁员配备齐全、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完善、收转运处理机制健全、财政投入等工作到位的,授予先进单位。年度考评综合得分60分以下的(不含60分)区县(市)为不合格单位。对于连续两次考评倒数第一名的区县(市),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其党政领导诫勉谈话,责成限期整改。年度考评评为不合格的区县(市),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其党政领导诫勉谈话。

(三)关于“强化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从今年开始,利用三年的时间,积极推行农户生活垃圾分类“两桶制”,计划今年完成354个行政村的“两桶制”配备任务(每个农户备有两个垃圾桶,一个用于收集不可降解的垃圾,比如玻璃瓶、塑料袋、薄膜等垃圾,便于保洁员收集处理;另一个埋在菜土边,用于处理可降解的垃圾,比如菜叶、厨余等垃圾,通过进行堆沤,还田施肥)。按照“全覆盖”要求,2018年因地制宜建设1200个封闭式垃圾收集点,拆除所有县、乡公路沿线垃圾池;每个乡镇(街道)按每一万人的标准至少配置1台中小型封闭式垃圾收集清运车;加强定期定点收集清运垃圾管理,将村庄垃圾运送镇垃圾中转站。开展52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取缔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理设施;推进乡镇生活垃圾设施建设,2018年完善25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保障全市垃圾中转站全覆盖;加强已建乡镇垃圾中转站规范管理,提高垃圾清运效率。推进北部片区(沅江市北部、南县、大通湖区)、西部片区(安化县和桃江西部)两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争取到2020年建成运行。

(四)关于“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整合财政、住建、环保、农业、水务等财政与涉农项目资金,统筹预算安排,在2017年乡村人口人平投入40元的基础上,2018-2020年人平投入分别达到43元、46元、50元以上(县本级投入33元、36元、40元,乡镇每年投入10元),重点解决村庄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等费用,保障村庄保洁员月工资待遇1000元以上。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和评价,对挪用和贪污专项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积极推行有偿服务,在不强制或变相摊派、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向农户收取一定的垃圾处置费,垃圾处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必须通过村民议事会决定。

(五)关于“加强保洁员队伍建设”的建议。2018年,所有集镇墟场、沟港河坝、公路桥梁、农户聚居区等公共区域都要配备专门的保洁员,行政村(社区)按每500-800人的标准配备1名保洁员,县级以上公路按每3-5公里的标准配备1名保洁员,共配备保洁员419人。建立保洁员台账,完善聘用手续,杜绝保洁员聘请过程中的优亲厚友等不正当现象。制定并严格执行保洁制度,督促保洁员落实好保洁、宣传、监督“一岗三责”责任。

再次感谢您对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的关心和支持。

益阳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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