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元旦起禁捕
1月1日,我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启动仪式在资阳区渔政码头举行。副市长汤瑞祥宣布我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正式开始,停泊在资阳区渔政码头的10艘渔政执法船警笛长鸣,徐徐离岸驶向资江上游,开始禁捕巡视。
2019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禁捕退捕工作,坚持高位推动,精准摸底,精准识别,部门联动,扎实推进,取得了良好成效。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有关要求,我市水生生物保护区内的天然水域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全面永久性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启动仪式上,对各县(区、市)全面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作了部署。强调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严格执行禁捕要求,扎实做好禁捕退捕相关工作,有效恢复水生生物资源,有力促进水域生态环境修复。要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民间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力量,开展全面禁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群防群管格局。要建立健全禁捕退捕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工作成效,共同守护好“一江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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