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以“四个强化”做好农产品保质保供工作
发布时间:2020-02-12 15:22 作者:蒋上志 来源: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月12日上午,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欧志强同志,根据市委疫情防控要求,再次带队将农产品质安全监管科、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农产品质检中心业务骨干分成监管巡查组和监督抽检组深入资阳区新桥河镇八一村益田蔬菜生态园等地开展监管巡查和监督抽检,并调研蔬菜生产、供应和疫情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抽检组在资阳区、赫山区和高新区三地抽检蔬菜生产基地2个、批发市场5个,共抽检蔬菜样品100批次,经检测,农残合格率为100%。新型肺炎阻击战开展以来,我局以“四个强化”,做好农产品保质保供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新型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1月26日(正月初二),局党组书记、局长胡跃龙同志,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开会,根据职责分工,部署相关工作,并多次调度工作进展情况;要求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担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积极主动入位,在抓好生产和监管的同时,配合有关部门保障蔬菜顺畅供应。分管领导、局党组成员欧志强同志就疫情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先后召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农产品质检中心负责人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要求摸清底数,确保供应,做好预案,强化巡查和抽检,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顺畅供应。

二是强化监管巡查。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结合春季蔬菜生产特点,强化技术服务,加强田间管理,落实标准化生产栽培技术,保障均衡供应。在抓生产保供给的同时,要求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推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等绿色栽培模式,强化基地准出,推行农产品合格证。扎实开展监管巡查,并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者切实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卫生防疫,确保员工个人防护到位,大力推行农产品追溯制度和合格证制度。全市农产品监管机构自1月下旬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余人次,开展监管巡查45批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20余个次。

1月27日,安化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肖立新带队对安化县生猪定点屠宰场、湖南省鹏晖农牧有限公和湖南辉华牧业有限公司进行专项巡查,查看消毒和卫生处理情况; 28日,肖立新带领质监股对县城内步步高、好润佳两家超市进行监督巡查,重点查看农产品销售区域消毒、清洗、通风工作是否到位。1月28日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石春红带队对洞庭农博城进行巡查和抽检;2月2日资阳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黄升平带队深入益田蔬菜生态园、毛家山蔬菜基地、远鹏生态农场开展巡查和抽检;2月7日,安化县、赫山区和南县农业农村局印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操作指南》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健康宣传栏》张贴到乡镇和农产品生产基地;2月10日,沅江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文波带队,巡查抽检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11个,蔬菜批发市场2个,抽检样品118批次,农残合格率为100%; 1月下旬,益阳市市屠宰办主任胡远志同志带领执法人员对向市中心城区供应肉品的湖南颐丰食品有限公司等9家生猪屠宰场(点)进行了肉品安全突击暗访监督检查。重点就档案记录登记情况、屠宰场“瘦肉精”检测记录情况,对生猪购进和猪肉出场购销台账、检疫记录、肉品品质检验记录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记录进行了仔细核查。

三是强化监督抽检。我市市、县、乡镇三级农产品质检中心(速测室)自今年1月下旬开始,逐步加大农产品监督抽查的抽检力度,赫山区、安化县、沅江市、桃江县和南县等农产品检测中心自1月27日(正月初二)开始就全部取消休假,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强农产品抽检频次,提高抽检覆盖面,扎实做好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批发市场)的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全市共抽检农产品2800余批次,检测合格率为100%。

四是强化产销衔接。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组织生产,做好农产品生产、销售信息的监测预警,及时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引导生产,稳定市场预期。加强信息沟通,积极组织规模生产主体,主动与长沙、广州、深圳和武汉等重点城市蔬菜营销主体对接,协调供需关系。2月9-10日,赫山区银桥有机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武汉市销售红菜苔8240公斤、白菜苔5490公斤,实行 “一品一码”追溯,并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凭证》;2月11日,桃江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辖区内的18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抗击疫情献爱心活动,共募集50余万元的大米、面条、食用油、茶叶、方便食品和蔬菜,并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将捐赠物品派送到辖区接诊医院和15个乡镇一线防疫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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