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我市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市7736艘持证渔船中已完成回收拆解7004艘,完成率90.5%;5253本捕捞权证已回收4419本,完成率84%。
4月23日全国禁捕工作视频会和4月28日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各县(区、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责任、加快推进,按时间节点完成禁捕退捕工作。分管副市长汤瑞祥多次专题听取市农业农村局和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关于禁捕退捕工作的汇报,多次组织召开全市禁捕退捕工作调度会,对禁捕退捕工作进度较慢的个别区县进行了约谈,要求各县(区、市)将禁捕退捕工作作为急事、大事、难事、要事来抓。市、县两级进一步建立健全专班机制,加强工作调度力度,确保禁捕退捕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为对标任务抓落实,我市紧紧围绕如何禁、如何退、如何稳、如何管四个关键环节,突出渔民身份精准识别、渔船网具回收拆解、退捕渔民生计保障三个重点,指导各县(区、市)制定实施方案、整合资金力量、建立协调机制。对标“一单四制”制度,统筹推进渔民退捕及渔船拆解工作,依据“一县一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严格按照省厅工作部署和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推进渔船网具回收拆解工序,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按照“禁得住、退得出、能小康”的总体目标,我市进一步压实地方责任,确保县级主责落实到位;全面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确保工作对象摸查精准到位;加快推进退捕渔船回收处置,确保所有渔船退出落实到位;积极配合做好渔民转产安置,确保渔民生计保障落实到位。同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长江禁捕和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及河(湖)长制考核体系,并强化多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协调机制。
连日来,各相关部门、执法单位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违法渔船坚决依法没收销毁,对各种非法捕捞行为露头就打,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力威慑。截至4月底,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758人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40起,行政处罚33起35人,移送司法7起9人,刑事处罚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