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何壮大
发布时间:2014-11-18 08:23 作者:洪捷 来源:益阳新闻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出了一系列含金量较高的政策措施,扶持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目前,我市发展各类农民合作社2086个、成员23.3万人,专业大户44223户,家庭农场2416家。新型经营主体已成为农业、农村发展的中坚力量,但从总体上看,其发展壮大尚需时日。他们遇到了哪些困难?摆脱成长的烦恼,他们又有哪些诉求?

  种粮大户贺开长:

  农业风险大,生产成本高

  2012年,桃江县沾溪镇沾溪村村民贺开长牵头流转400多亩农田,发展粮食生产,今年初利用合作社的机械设备优势,对全村稻田整体流转,共2500亩。连年丰收,让他今年打算拿出几万元给社员分红。

  但贺开长依然感觉压力很大。这三年,他购置农业机械设备200多万元,且设备价格高、淘汰更新快,加上每年流转农田要预付土地租金每亩200至400元不等,加上种子、化肥、农药等前期投入的各项成本,让他难以承受。加上自然灾害风险大,且农业保险保额不高、勘验程序也复杂,种粮大户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力都还不够强。

  “农村信贷渠道不畅,手续复杂,贷款金额小,多数种粮大户难以享受到银行贷款。”贺开长很无奈:“即使能贷款,利息也很高。在农村信用社贷款,粮食生产的利息要1分1厘,到村镇银行的贷款利息相对较低,但缺乏相应的抵押物。” 去年,贺开长想尽办法贷款,利息花了20万元。他说,益阳作为农业大市,除了惠农政策支持,金融机构贷款也应该向粮食生产倾斜,发挥农贷“小额、流资、分散、面广、灵活”的优势,为种粮农民提供充足、及时的资金支持。

  良友蔬菜合作社:

  配套设施不完善,产业发展受限制

  11月12日,在全市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工作会上,桃江县良友蔬菜合作社作为典型被推介。合作社有社员210人,基地面积2900亩,年总产量达6500吨以上。2012年创办云南分社,在昆明市晋宁县开辟市场,自有蔬菜基地和订单农户种植面积6500亩。

  对于良友蔬菜合作社来说,首先面临的是土地流转难题。农户思想守旧,对“土地入股”等新模式难以接受,甚至在流转过程中要求临时退社,蔬菜生产机械化、规模化受阻。而人才短缺一直是阻碍蔬菜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合作社负责人文艺说,一线需要有相关技能的从业者管理生产,还要有专业技术人员做技术支撑。“合作社210名社员的队伍只有7名专业技术骨干,从事一线生产的几乎都是55岁以上的农民,受教育程度较低,思想保守,自主发展能力较低。” 文艺说,蔬菜种植集中于农村地区,没有丰厚的劳动报酬,难以吸引专业人才。他希望,政府及职能部门能提供平台,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吸纳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并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培养农业能人里手,推广专业技术知识。

  “在云南分社,这些疑难问题都不存在。”文艺说,那里的社会化专业服务程度高,育苗基地、劳务合作社、农机合作社等配套齐全,蔬菜生产只要制定种植计划,解决销售问题,其他可以随喊随到。去年,云南分社总产值达到8500万元,比较效益远远超过本地。

  欧阳国钦家庭农场:

  是大户还是农场主,家庭农场身份尴尬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让“家庭农场”成为热词。文件指出,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文件一出台,资阳区新桥河镇东新村的欧阳国钦就琢磨着登记注册的事。今年4月份,他到工商部门顺利注册,摇身一变成了“家庭农场主”。

  在当地村民眼中,欧阳国钦是一个响当当的农场主。2009年,他凭借着搞建筑积累的资本,和妻子承包农田种植水稻,还有四个女儿、女婿帮忙。这几年,他还牵头成立了粮食种植合作社和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可是,欧阳国钦对自己家庭农场的未来还有些迷茫。他说,家庭农场注册的种植面积在200亩以内,可作为牵头发展粮食生产的种粮大户,他所在合作社的种粮面积达到了2076亩。今年,欧阳国钦被告知家庭农场可以获得100元每亩的农业补贴,可他申报了省种粮大户,所以不能享受这个优惠。究竟是种粮大户,还是家庭农场主,欧阳国钦自己也不太清楚。

  “既然国家支持发展家庭农场,以后肯定会有越来越多的政策倾斜,注册家庭农场肯定对以后的发展有帮助。”欧阳国钦说,他现在最大的愿望,是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更加规范,政府的优惠政策能够早点出台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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