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灾后猪场防疫措施
发布时间:2016-07-18 15:35 作者: 来源:市农委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今夏以来,我省遭受洪水袭击,不但让部分生猪养殖户遭受直接经济损失,还可加快病原体的扩散和传播速度,极易造成一些自然疫源性疫病的流行。作为养殖户,要重视水灾过后猪病的发生动向,做好猪病的综合防控工作,减少由此带来的次生灾害。湖南省生猪产业技术体系提示各生猪养殖场做好如下工作:

1、饮水消毒:为防止猪场饮用水被污染,导致猪群感染的情况发生,建议全场饮用水中加威特(复合亚氯酸钠)或漂白粉,针对饮用水进行消毒;持续添加7-10天。

2、场内消毒:待水完全退去之后,全场采用生石灰毒一次,之后用安灭杀和其他消毒类药物交叉用药进行全场持续消毒,1天一次,持续1周。

3、猪群保健:通过饮水添加药物的方法,添加抗菌药(阿莫西林、氨苄青霉素、多西环素等)、抗病毒药(泰万菌素、替米考星等)、抗应激药物(免疫激活剂和多维类),连续用药7-10天,观察猪群,视情况再确定下一步方案。

4、做好猪瘟疫、高致病性蓝耳病、流行性腹泻及猪肺疫、丹毒、仔猪副伤寒、链球菌等主要传染病的免疫工作,减少易感畜(禽)群, 有效控制疫病发生。

5、饲养猪只选择优质无霉变的饲料,还需加喂青饲料。在饮水中可加入复合VB和Vc,增强畜禽抵抗力,增加食欲;尽量减少场内猪群流动及转群。

6.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发现和扑灭疫情,搞好灭鼠、灭蝇、灭蚊工作。

7. 对淹死的猪只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深埋或焚烧处理,严禁扔入河流或喂鱼。

8、特殊时期,工作量增加,建议稳定猪场工作人员,提高人员工作积极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