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启动灾后重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6-07-20 10:11 作者: 卢跃 杨定军 来源:益阳门户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7月19日,我市召开灾后重建工作会议,讨论和落实《全市2016年灾后重建工作实施方案》。会议要求把保障民生放在首位,把灾后重建作为全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7月20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灾后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统一行动,分三个阶段推进工作,完成受灾群众妥善安置、生产生活基本恢复、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的目标任务,确保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7月3日以来,我市普降暴雨,局部强降特大暴雨,遭受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农业、工矿业、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居民财产等损失惨重。截至7月15日9时的统计,7月3日至5日的强降雨已造成全市8个区县(市)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口1898419人,受伤31人,紧急转移安置157813人;倒塌房屋898户2928间,严重损坏房屋4068户9797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70288公顷,绝收面积34400公倾。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67199万元。在全力防汛抗灾的同时,我市积极组织生产自救,最大程度上降低了损失,抑止了灾情,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根据中央、省关于灾后重建工作和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精神的有关要求,我市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许显辉任组长,副市长谢寿保任常务副组长,发改、财政、交通、农委等市直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全市灾后重建各项工作。灾后重建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抓紧恢复住房、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积极扩大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着力改善民生,确保灾民有房住、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医治。同时,科学制定方案,做到生产自救和力争外援同发力,整合新农村建设、生态移民、农村危旧房改造、精准扶贫等工作资源,加速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坚持属地管理,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是灾后重建的实施主体,负责做好本区域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工作分为准备(7月20日至8月10日)、实施(8月11日至12月15日)、验收(12月16日至12月31日)三个阶段推进。

市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9个专项工作组,分别负责综合协调、交通及公共服务设施恢复建设、内涝治理及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恢复建设、农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及生产自救、房屋恢复建设及救助安置、卫生防疫、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资金保障、宣传报道等具体工作,明确市直各职能部门对应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各责任单位、各区县(市) 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执行分工负责、联点帮扶、会商会办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措施,高效务实、扎实有力推动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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