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实施首例渔业恢复性司法补偿
发布时间:2017-06-09 10:36 作者:周云峰 陶泽文 邹志强 来源:益阳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6月8日,安化县城南区蒋某刚非法电打鱼,主动悔罪认罪,出资1万元购买鱼苗在资江黄沙坪河段放流,这是该县实施的首例渔业资源恢复性司法补偿。

每年3月到6月是鱼类自然繁殖的旺盛期,安化县决定从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对境内柘溪水库、资江流域及其支流水域和各乡镇天然溪流、河流等20余万亩水域,实施全面禁渔。4月22日,蒋某刚伙同谌某强、谌某宇等3人,在黄沙坪水域电打鱼,被县农业和粮食局执法人员抓个正着,随后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县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蒋某刚等虽说电打鱼重量只有7斤,但他在禁渔期间,驾船使用上千伏的高压电,在资江水域实施毁灭捕捞鱼类资源,对水域生态资源危害大。5月底,县检察院依法对蒋某刚提起公诉。

蒋某刚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主动悔罪认罪,自己提出实施渔业资源恢复性司法补偿,在电打鱼的水域,补放价值1万元的鱼苗,弥补自己的罪过。当天上午,东坪镇、城南区等地近百名群众参加鱼苗放流。

县农业和粮食局副局长刘飞舟认为,这是该县举行的首例渔业资源恢复性司法补偿放流活动,有力地震慑了非法捕捞者,也给沿江两岸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渔业资源保护法制课,起到了处罚一起、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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