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农业农村局强力推进2021年省 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
发布时间:2021-09-27 16:33 作者:石长发 来源:益阳市资阳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近日,在区农业农村局会议室,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召开资阳区2021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专家评审会。

 

 

 

今年,省财政安排资阳区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资金为290万元,用于支持我区2021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按200万元1个的标准安排到1个龙头企业实施项目,余下资金按照每个农民合作社支持30万元的标准安排3个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实施项目。根据区人民政府研究意见,决定将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我区“一特两辅”产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带贫成效好的帮扶主体。

按照主体申请、村(乡)镇申报、核查评审、筛选主体、专题会议研究、报区人民政府同意、网上公示等程序,益阳将士象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益阳市资阳区绿源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益阳市资阳区术希柑橘种植专业合作社、益阳市资阳区超固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拟承担资阳区2021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

为确保2021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在我区顺利实施,会议要求:一是由龙头企业实施的项目,财政投入资金的50%由龙头企业提请区农业农村局统筹安排1-2个生产基地所在村或集体经济薄弱村作为该村的股本金入股企业或委托企业管理,按过渡期内不低于8%的年利率进行保底收益;二是由农民合作社实施的项目,财政投入资金按照项目支持建设内容要求建设项目,并对新识别出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坚持开发式帮扶,通过提供种子种苗、技术服务、产品保底回收,优先安排基地就业务工等直接帮扶措施,帮助其自主发展“一特两辅”脱贫特色主导产业;三是强化自筹资金要求,龙头企业实施的项目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财政资金(不含村入股资金)的50%,合作社实施的项目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财政资金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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