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村民在外赚钱 我为村民种田
发布时间:2024-10-08 08:41 作者:刘馨予 通讯员 李陈 来源:益阳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总共就几亩地,离家几千里,回去一趟很不划算,把土地撂荒了又很可惜。”9月29日,远在广东佛山打工的南县明山头镇耕余堂村村民万和初,说出了许多在外务工村民的心声。

  而现在,万和初只需一个电话,耕余堂村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就能解决他的烦恼。“耕、种、管、收、储、售都可以委托给我们,不用他本人到场,最后坐等收钱,让他实现打工、种田两不误。”村党总支书记舒志坤说。

  耕余堂村位于南县明山头镇东南部,2022年4月,村里以“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的模式成立了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初期共投入资金60余万元,购入了旋耕机、插秧机、植保无人机、收割机、碎草机等农用设备。

  经过两年多的发展,今年9月26日,记者走进耕余堂村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看到舒志坤在熟练地组织人员给农机做最后一轮“体检”。忙碌中,他的手机不时响起。“光这一周,我已经接到近90个共1100亩左右的订单,等秋收正式开始后,订单量还会大增。”舒志坤信心满满地说。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与传统的土地流转不同,既保留了村民的土地经营权,又保障了村民的土地收益权和自主支配权。在外的村民如果将土地承包给合作社,只需按面积交付一定的人工费和机器费,便可将土地托管给合作社,坐等年底的收成。这种方式,可以形象地概括为“村民在外赚钱,我为村民种田”。

  蔡游是村里的种粮大户,他承包了800余亩的土地种植水稻。去年3月,他和合作社一次性签订了3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协议。他告诉记者,自己算过一笔细账,从种到收各环节,托管给合作社比自己经营要节约近10%的成本。最近,他又在盘算着做一份其他副业增加收入。

  为了让村民享受到更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合作社不仅邀请本村脱贫户、监测户担任农机手,还为本村农户提供收费低于市场价格的服务,为困难家庭提供免费服务。得益于合作社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该村撂荒地治理也取得突破,200余亩零散荒地发展起了双季稻。截至目前,耕余堂村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已为村级集体经济增收35万余元,服务农户超过1400户,为9246亩土地提供过托管服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