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市产业扶贫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9-03-18 08:58 作者:产业扶贫办 来源: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的安排部署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要求,为扎实做好2019年全市产业扶贫工作,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1.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产业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工作,紧紧围绕《益阳市产业兴市暨产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确定的相关目标任务,坚持“四跟四走”产业扶贫模式,依托全市“一县一特”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加大政策倾斜支持力度,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衔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2.主要目标。按照“有能力的扶起来,扶不起的带起来”原则,通过扶持发展特色产业,采取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帮扶等多种形式,建立贫困户与产业发展主体间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贫困人口持续稳定增收,实现“村村有扶贫产业,户户有产业帮扶”目标,确保产业扶贫工作取得实效,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支撑。

二、重点工作

3.加强理论学习指导产业扶贫。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打好脱贫攻坚战的根本遵循、精神动力和行动指南。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特别是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扶贫工作 “两个根本”重要论断(即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要因地制宜,把培育产业作为推动脱贫攻坚的根本出路)的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坚决将其作为产业扶贫工作的根本遵循,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4.推进贫困地区持续壮大特色主导产业和“一村一品”。依托全市“一县一特”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发展,以297个贫困村为重点,深入推动贫困地区持续壮大特色主导产业,引导和扶持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贫困群众参与发展特色主导产业,不断壮大主导产业规模。深入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让贫困村充分发挥自身农业资源和自然生态的比较优势,实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产业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强化脱贫攻坚的产业支撑。

5.大力加强产业扶贫载体平台建设。以贫困村为重点,鼓励非贫困村积极参与,依托当地资源禀赋,采取村支两委或能人领办等形式,原则上发展1个或1个以上种养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鼓励和支持产业基础扎实、经济实力和社会责任感强的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产业扶贫。对带动贫困户数量较多、脱贫成效明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通过优先安排政策资金、优先上报相关项目、优先评选省(市、县)级资质等形式予以支持。

6.认真实施好产业扶贫项目。围绕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手工业、休闲农业等高效特色产业,精准设计产业扶贫项目,认真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精准核实项目帮扶对象,合理确定帮扶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强化项目风险防控,确保得到帮扶的贫困人口长期稳定收益。进一步强化项目监管,严格实行“群众参与、主体申报、乡(镇)审查、县级审批”程序,加强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不断完善和创新产业扶贫帮扶模式。学习和借鉴市域内外典型案例,不断完善和创新帮扶模式。针对不同类型的贫困人口,探索采用园区带动、集体带动、龙头带动、股份合作、自主发展和务工就业等多种帮扶模式,将贫困人口的生产要素合理融入扶贫产业中,让贫困人口获取多元化的生产经营、租金、薪金、分红等收益。

8.扎实建立“一户一册”“一户一策”产业扶贫台帐。根据湘农办计〔2018〕238号文件精神,对照《湖南省贫困户产业扶贫工作手册》的填报要求,在认真入户调查、详细掌握贫困户发展基础和脱贫意愿的基础上,建立“一户一册”产业扶贫台帐制度,做到贫困户家庭情况清、发展意愿清、产业选择清、帮扶措施清、利益联结清、发展收入清、帮扶干部清。

9.扎实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按照湘农联〔2018〕177号文件要求,认真从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及当地种养能手、致富带头人等人员中选聘好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经常性地进村入户指导贫困户产业发展,保障贫困村、贫困户扶贫产业发展稳定持续、产业收益稳定持续。

10.着力推进产业扶贫“千企帮千村”行动。鼓励龙头企业在贫困村建设农产品基地、投资建厂、发展电商平台等,帮助已纳入帮扶范围的61个村发展成为“一村一品”结对专业村,注册商标和品牌的结对帮扶村占比达到60%以上。对2018年通过“百企”工程扶持获得“千企帮千村奖励”的企业继续加强跟踪指导,到2020年,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果。

11.强化扶贫产品产销信息服务。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结合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施,支持贫困村益农信息社建设,将农产品供需信息迅速有效传导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贫困村、贫困户,指导其有的放矢发展生产。大力拓宽扶贫产品市场营销渠道,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精选有代表性的“益字号”扶贫产品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展示活动;推动龙头企业、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和电商平台与贫困地区精准对接,建立长期稳定产销关系;利用电商平台推动企业与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建立直采直供关系;拓展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实施扶贫产品进机关食堂、进学校食堂、进医院食堂、进企业食堂、进农贸市场“五进”活动。

三、保障措施

12.压实巡视整改责任。各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反馈意见要求,针对排查出来的各类问题,扛起政治责任,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深入开展产业扶贫领域问题整改,确保全面整改到位。

13.切实抓好产业扶贫资金监管。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扶贫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和文件要求,对产业扶贫资金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制和报账制,坚持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切实加强对产业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骗取套用、虚领冒取或转移挪用、拖欠挤占项目资金的,如数追缴违规违纪违法资金,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4.落实产业扶贫工作力量。各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上下对口的原则明确一个股室负责产业扶贫工作,要精心选择1—2名素质高、能力强、负责任的干部具体从事产业扶贫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当地产业扶贫工作业务能力和水平。

15.加强产业扶贫典型示范。各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按照《益阳市产业兴市暨产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打造一批产业扶贫示范点,加大典型宣传报道力度,树立比学赶超抓产业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要积极组织开展产业扶贫现场观摩活动,组织贫困村干部、贫困户、带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场学习观摩产业扶贫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