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 关于2013年度农村清洁工程工作 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4-01-02 00:00 作者: 来源:市委农村部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农清[2013]15号

  

各区县(市)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市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13年是市委、市政府实施农村清洁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的最后一年。一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措施,农长效保洁机制进一步完善,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农村清洁工程的效果进一步巩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拥护和广泛支持,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一、2013年我市农村清洁工程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切实把农村清洁工程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市委、市政府把农村清洁工程纳入“百件大事、百大项目”双百工程,各地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县、乡各级通过召开动员会、调度会、签订责任状、将农村清洁工程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等多种方式,有效落实了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市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深入宣传发动,农村清洁工程工作氛围日益浓厚。市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每月在《益阳日报》“农村清洁工程监督岗”公示当月督查发现的问题和对抽查的乡镇评比排队情况。益阳电视台及时宣传报道农村清洁工程先进典型和曝光存在的问题。每月的工作督查结果和不定期暗访情况都通过简报、文件、市府大院电子显示屏、市级主要新闻媒体进行通报,社会舆论氛围更加浓厚。各区县(市)统一制作和发放了倡议书、公开信、卫生公约、垃圾分类减量宣传图等宣传标示和资料,做到了农村清洁工程家喻户晓。全市每个行政村都将农村清洁工程农户家庭“三包”责任制纳入了《村规民约》。部分农村中小学校开展了“小手拉大手”活动。全市以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每季度开展了农户卫生评比,对农户张贴“最清洁”、“清洁”、“欠清洁”评比标示,给予“最清洁户”一定的物质奖励,极大地调动了群众的参与热情。

  (三)多方筹措资金,建立健全了多元化投入机制。一是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据统计,2013年区县(市)财政共投入资金616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2305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3855万元),逐步完善了公共区域、“四有两无清洁村”创建村的环卫设施和长效保洁机制。赫山区、沅江市、安化县、桃江县今年的县级财政投入都在1000万元以上。二是加大了部门帮扶和项目支持力度。市直有关部门主动指导和帮助开展“四有两无清洁村”创建活动。如市环保局帮助大通湖区成功申报了部、省两级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加强了对河坝镇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三是加大了群众自愿分担垃圾清运费用推行力度。在严格执行农民减负政策的前提下,全市已有20%的村实行了村内垃圾清运费按受益户自主分摊。

  (四)逐步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取得了初步成效。将长效保洁机制建设作为深入推进农村清洁工程的首要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农村环卫设施,集镇(墟场)、主要交通要道、沟港渠道等公共区域按照“就近、方便、需要”的原则配置了垃圾池(屋、箱),大部分农户配备了垃圾桶;加强了保洁员队伍建设,各乡镇集镇、绝大部分行政村配备了专门保洁员;大部分地方建立了从垃圾收集、转运,到最终无害化处理的体系,分类分流减量的垃圾处理措施在部分村得到推行;部分地方因地制宜,在卫生管理机制上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公共区域和农户房前屋后的卫生状况有了明显改观。

  (五)强化检查和问责,确保了农村清洁工程深入推进。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奖惩制度。采取平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月督查中排名前两位和排名后两位的乡镇,分别对所在区县(市)年度考核给予一定的加分奖励和减分处罚。每月必查农村公共区域卫生,深入乡镇、村庄、农户检查卫生状况,检查结果在全市通报、媒体公示。二是改进了督查方式方法。在每月一次督查的基础上,对各地公共区域卫生和保洁机制建设采取不定期暗访督查方式,检查情况第一时间向区县(市)有关负责人进行了通报,对通报的问题进行复查,做到了发现问题和整改问题及时、有效。同时,从9月份的月度督查开始,一直到11月底12月初组织的年度考核,市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次从区县(市)委农村部(农清办)抽调2名分管副部长(副主任)参加,除全程参与打分、相互交流学习农村清洁工程工作经验外,主要起监督作用,以确保督查考核评分结果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受到各区县(市)的一致赞同。三是加大了问责力度。2013年,对问责方式进行了完善,对月督查评分为60分以下、连续两次排名后两位的单位,以及暗访督查被通报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到位的单位实施问责。今年市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先后对5个乡镇及15名相关负责人实施了问责。

  2013年,全市农村清洁工程工作虽然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存在的问题仍比较突出,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一是由于卫生习惯改变有一个较长过程,群众的主体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二是乡村现有财力有限,难以承担农村清洁工程所需费用;三是农村垃圾量多且分散,难以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2013年度农村清洁工程工作考核结果

  根据《益阳市农村清洁工程目标管理检查考核办法》,市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区县(市)的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情况进行了每月一次的暗访督查,并对各区县(市)1-10月份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评分排队。11月28日至12月6日,市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组,采取查阅资料、察看现场、走访调查等方式,对8个区县(市)2013年度农村清洁工程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并结合1-10月份的计分情况得出了各区县(市)2013年度农村清洁工程的年度考核得分。现将考核得分情况通报如下:

  第一名:大通湖区(98.5分),分管副区长:姜利文

  第二名:赫山区(96分),分管副区长:彭小平

  桃江县(96分),分管副县长:李畅和

  第三名:沅江市(90分),分管副市长:于新胜

  第四名:资阳区(88分),分管副区长:易伟

  第五名:益阳高新区(86.5分),分管副主任:刘科华

  第六名:安化县(83分),分管副县长:李中放

  第七名:南县(80分),分管副县长:孟祥胜

    

 

    

                                               益阳市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

                                                         2013年12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