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月至四月农村清洁工程工作明查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7-05-05 16:19 作者: 来源:益阳市农业委新农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中共益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三月至四月农村清洁工程工作明查情况通报

 

各区县(市)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2427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住建局,采取由各区县(市)随机抽签的明查方式,对各区县(市)三月至四月份农村清洁工程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抽查了赫山区、安化县、桃江县、沅江市、南县各2个乡镇,资阳区和大通湖区各1个乡镇和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情况表明:各区县(市)正抓紧贯彻落实《益阳市农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国省干道、江河湖泊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状况有了较大改善。大通湖区千山红镇至河坝镇S202路段,赫山区龙光桥街道至沧水铺镇G319路段、兰溪镇至八字哨镇S308路段、资阳区长春镇S317路段的卫生状况好;安化县梅城镇、赫山区八字哨镇和桃江县松木塘镇集镇镇容镇貌良好,特别是梅城镇投入近600万元开展的两路两河四片区卫生重点治理行动,促进了全镇环境卫生明显改善。但也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问题

(一)个别地方未按要求出台工作计划。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益阳市农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益办﹝201710号)文件要求,各区县(市)要在4月底以前出台工作规划。督查发现,除赫山区、桃江县、沅江市、大通湖区、资阳区已出台了工作方案外,仍有安化县、南县、益阳高新区没有按照时间要求出台工作计划。

(二)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一是垃圾的综合化处理不到位。主要存在垃圾分类减量仍未付诸实施,露天随意焚烧垃圾的现象依然存在,垃圾堆放随意及城乡统筹垃圾处理的难度仍较大。沅江市、桃江县、赫山区等区县(市)还存在县级无害化垃圾填埋场不接收乡镇生活垃圾或者乡镇自行转运等现象,离城乡统筹垃圾处理的要求差距大,垃圾终端处置没有真正实现无害化、资源化。特别是大益阳城市圈范围内的赫山岳家桥镇、泥江口镇,资阳新桥河镇,桃江修山镇、沾溪镇、灰山港镇、石牛江镇、浮邱山乡等乡镇的生活垃圾未转运至益阳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沅江市、桃江县城区垃圾转运率一直停留在20%。同时,各地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还不到位,安化县小淹镇、奎溪镇,桃江县灰山港镇,赫山区泥江口镇,资阳区新桥河镇,沅江市草尾镇等乡镇的垃圾堆场,市、县虽多次对这些地方进行督办,但至今仍未整改到位。二是收转运设施建设进度缓慢。各区县(市)的村庄垃圾收集点、乡镇垃圾压缩中转站、转运车配备等设施建设还没有达到《湖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的相关要求,缺乏统一的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南县、高新区等地的乡镇、村庄存在垃圾池爆满、清运效率低的现象。沅江市、桃江县、安化县的省级补助资金未及时拨付到设施建设项目,沅江市2016年度的收转运设施建设任务仍未完成。三是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信息录入工作不到位。截止4月底,仍有桃江县、沅江市、南县、益阳高新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排查、建档工作及全国信息系统录入工作还未按规定完成。

(三)部分地方公共区域卫生状况不佳。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云寨村、谢林港村,资阳区沙头镇文兴村,南县华阁镇德胜港村和青树嘴镇白鹤堂村,沅江市共华镇蒿竹湖村等地保洁员履职不到位,农户乱倒乱扔垃圾的现象较严重,公路沿线和沟渠溪河的卫生状况较差,有多处成堆成片的垃圾。

二、督查结果

(一)区县(市)排名结果

1、区排名结果

第一名:赫山区(82.8分),分管副区长:彭小平

第二名:大通湖区(82.2分),分管副区长:钟剑波

第三名:资阳区(74.8分),分管副区长:丁晓明

第四名:益阳高新区(68分),分管副区长:刘科华

2、县(市)排名结果

第一名:桃江县(79.8分),分管副县长:王军华

第二名:安化县(71.6分),分管副县长:李德辉

第三名:南  县(68.8分),分管副县长:孟祥胜

第四名:沅江市(66.8分),分管副市长:王志强

(二)乡镇评分排名结果

第一名:赫山区八字哨镇(86分)。责任人:党委书记彭敦煌,镇长邓凯兵,分管负责人周小平

第二名:大通湖区河坝镇(82分)。责任人:党委书记刘文,镇长曾勇,分管负责人曹子龙

第三名:桃江县鸬鹚渡81分)。责任人:党委书记莫寿国,镇长吴立丰,分管负责人张胜名

第四名:安化县梅城80分)。责任人:党委书记胡盛云,镇长李太坤,分管负责人俞远庆

第五名:安化县滔溪镇(79分)。责任人:党委书记文燕青,镇长黄冶平,分管负责人陈次秋

第六名:赫山区沧水铺78分)。责任人:党委书记王瑜,镇长何分秋,分管负责人陈燚

第七名:桃江县松木塘镇(77分)。责任人:党委书记颜克强,镇长胡盛武,分管负责人徐望军

第八名:沅江市黄茅洲镇(75分)。责任人:党委书记李选才,镇长尹世清,分管负责人郭胜平

第九名:沅江市茶盘洲镇(74分)。责任人:党委书记刘博文,镇长彭龙,分管负责人张亮军

第十名:南县青树嘴70分)。责任人:党委书记袁芳,镇长陈志,分管负责人樊琳

第十一名:南县华阁镇(66分)。责任人:党委书记陈煜,镇长谢莉,分管负责人晏子武

第十二名:资阳区沙头镇(62分)。责任人:党委书记樊春霞,镇长丁盛,分管负责人宋斌

第十三名: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60分)。责任人:党委书记张心镜,镇长唐宏昌,分管负责人汤小平

(三)集镇卫生状况分类结果

一类3个:安化县梅城镇,赫山区八字哨镇,桃江县松木塘

二类8个:赫山区沧水铺镇,资阳区沙头镇,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桃江县鸬鹚渡镇,安化县滔溪镇,南县青树嘴镇、华阁镇,沅江市茶盘洲镇

三类1个:沅江市黄茅洲镇

针对以上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引导和督促群众搞好垃圾分类减量、就地处理,加强公共区域和公共场所的卫生长效保洁,加快乡镇垃圾压缩中转站、村庄收集点建设,加大垃圾综合化处理力度,强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建设。所通报的问题要求在10天内整改到位,做到举一反三,并将整改结果以区县(市)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的名义,于515日前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益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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