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小农水工程有了“当家人”
发布时间:2016-11-24 15:41 作者:孙曙光 来源:益阳门户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要不是沟渠畅通,排灌自如,今年的收成真还有些靠不稳。”南县乌嘴乡长春村九组的杨正红指着成片的晚稻,喜滋滋地说。杨正红是今年南县试点农水设施制度改革的受益者之一。

南县地处洞庭湖腹地,是典型的平原水乡。2014年,被确定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县”后,南县以此为契机,因地制宜,探索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的有效途径,破解农田水利建设组织难、投入难、管理难等问题,实现 “产权明晰、权责落实、经费保障、管用得当、持续发展”的目标, 确保工程“产权清晰、管理规范、运行良好”。

试点工作启动后,南县成立了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建设管理一体化实施方案、管护绩效考评等一系列文件,逐步建立 “工程产权所有者筹集为主,政府绩效考核进行奖补为辅”的工程管护长效机制。

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南县明晰已建和新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工程产权,以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开展工程建设,明确建设和管护经费由工程产权所有者负责筹集,县财政适当给予奖补。对水利设施建设进行验收时,有关部门按管护实效实行“效奖优罚劣”精准补助,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改革的推进并非一帆风顺。多年来,湖区的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和运行管护一直都被认为是“公家”的事,农民只管种田耕地就行。在这种模式下,由于没有专人维护、管理,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大都是“建设时热热闹闹,建完后冷冷清清,两年后破破烂烂”,导致工程效益不能持续发挥。

如何转变群众对于改革试点的认识?南县多措并举,先后通过张贴标语、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水利站入户宣传等方式,向村民讲解试点的目的和意义。特别是在全县开展的“三访三化”和“网格化”活动中,面对面地与村民谈话交心、交朋友,把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和运行管护机制改革讲清讲透,使他们消除顾虑。同时,利用电视和村级广播详细讲解、传达上级精神,宣传改革初衷,使试点工作在项目村镇做到家喻户晓。

经过反复调研和比选,麻河口镇以及浪拔湖镇南红村、武圣宫镇德丰村、乌嘴乡长春村被确定为试点区。南县采取包乡(镇)、包村组、包项目的方式推动改革试点,实行一个试点项目、一名领导牵头、一套专班主抓的“三个一”责任制,并将试点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评价体系。

此外,南县在试点村落实了数据采集定人员、定职责、定时间的“三定”要求,制定了“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不盲目估算”的“三不”责任,围绕项目建设、设施产权、资金筹措、管护模式、用水户协会和农村水价综合改革等问题,扎实开展前期调研和改革探索,对全县拟确权发证的农田水利设施进行摸底造册,摸清了水利工程底子。

目前,全县的水利工程确权颁证工作已经完成,颁发农田水利设施所有权证149张,发证率达100%。同时,还印发了939份《南县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责任书》,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有了“当家人”。

针对以往管护资金缺口较大的问题,近两年县财政专门列支400万元,对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较好的村按比例给予奖补,确保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在农民群众积极要求下,南县引导12个乡镇组建了12个农民用水户协会,帮助推选各协会理事会成员,并投入91万余元扶持协会的建设及发展。

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南县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落实了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经费保障等,确保工程产权有归属、管理有载体、运行有机制、工程有效益,实现了工程“有人建、有人管、管得好、用得好”。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一大批老旧农田水利工程重新焕发生机。

“我们村是第一个‘吃螃蟹’的,现在,工程建、管、养都有了保障,帮我除去了‘心头大患’。”长春村的杨正红一提到试点工作就赞口不绝。他家48亩水稻田位于垸内最低处,因渠道水不畅通,每年仅抗旱和排渍费就要花去近2000元。

2015年11月,长春村为解决垸内渠道淤塞严重、水流不畅的问题,专门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审定筹资事项,到会的55名村民代表全票通过疏浚方案,筹资2.4万元,弥补了上级投资缺口。在村民的共同努力下,一个冬季下来,全村11条横沟和55条直沟全面疏浚完成。县水务局组织竣工验收后,按照原确定的补助标准、补助政策兑现补助资金8万元。在2016年6月的涝灾和8月的旱灾中,沟渠排灌自如,将灾害损失降到了最低。

如今,南县农田水利改革正全面推进,当地群众兴修农田水利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农田水利设施逐步完善,运行管理也走了良性运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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