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信托流转是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建设的必然选择
发布时间:2011-07-29 00:00 作者: 来源:市委农村部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农业是文明之母,是人类文明的摇篮。农业发展至今,大致经历了原始农业、传统农业、近代农业、现代农业(modern agriculture)四个阶段。现代农业属于农业的最新阶段,在上世纪中期,英、美、日、韩等国家就率先实现了农业现代化。作为世界农业发祥地之一,我国有着悠久而发达的农业文明。但囿于传统生产经营方式,土地、资金、装备等要素的影响,现代农业进程缓慢。发展现代农业,既是一种历史趋势,又是一种世界潮流。在我国,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对于提升农业发展水平、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保持农村繁荣稳定,进而推动“三农”问题的解决具有重大作用;对于平衡一、二、三产业发展,保持宏观经济良好运行具有具有重大意义;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现代化。因此,我们国家十分重视现代农业建设。早在1954年全国人大第一届会议期间,就提出了包括农业现代化在内的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战略目标。进入新世纪以后,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必须把建设现代农业作为贯穿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化全过程的一项长期艰巨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更是把走中国特色现代化农业道路作为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方向。当前,全国有6.7亿人口、18亿亩耕地,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任务十分紧迫而繁重。

作为传统农业地区,这些年来,益阳致力于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安排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建设。2008年,市委提出把农村土地流转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牛鼻子”来抓。20104月开始,开展了农村土地信托流转试点。随着试点的深入,我们认为,农村土地信托流转是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建设的必由之路。

一、现代农业的内涵

现代农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概念。至今为止,古今中外的学者、专家、官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从不同角度给出了若干不同的现代农业概念版本。万变不离其宗。综合不同版本的观点,我们认为,现代农业最基本的概念,就是用现代科技武装、用现代工业产品装备,由现代具有高素质的人、用现代管理方法经营的农业。它丰富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较高的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这是现代农业区别于传统农业的突出特征,也是衡量现代农业的主要标志。其原因在于:一方面,人类所拥有的土地总量有限,而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业土地总量还将减少;同时,基于人口增长以及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对农产品“量”的需求、多样性的需求逐渐增加。一个减少、一个增加,就使现代农业首先必须肩负起加大产出的责任。 袁隆平 先生研制杂交稻使稻谷产出显著增加,获得了诸多荣誉和人们的尊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另一方面,随着后现代社会的来临,人口数量整体呈下降趋势,而且老龄化程度高;工业、城市文明高度发达,大部分农业人口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的趋势加快,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口越来越少,这样就必须提高劳动生产率。据统计,当前我国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耕种的耕地面积约为 0.3公顷 ,而韩国、日本、以色列分别为0.9 2.15公顷,美国达到了 63.7公顷

二是可持续化。现代农业对产品质量和生产经营环境质量要求很高。一方面,它通过无公害、有机、绿色等认证和成规模的标准化生产,确保农产品的生态、安全。另一方面,它强调可持续发展,通过集约化、节约化生产,采取循环农业、生态农业等耕作方式,确保以最小的资源消耗、最低的生态代价和社会成本取得最大的农业产出,从而保证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

三是装备水平较高。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农业生产各个环节和整个过程,逐步由播种机、脱粒机、饲草收割机、水利灌溉设备等现代机械取代人力畜力及手工工具,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

四是产业化水平较高。现代农业是高智能含量、高商品率、高外向度的农业,普遍实行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产学研一体化。现代农业不是与工业、服务业割裂的单一的产业,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部门,而是包括了生产资料工业、食品加工业等第二产业和交通运输、技术和信息服务等第三产业的内容,从原有的第一产业扩大到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现代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细化协作,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体系。

五是市场化水平和商品率较高。市场经济体制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制度基础。在这一时期,产品生产的主要目的不在于自给,而在于为市场提供商品以实现利润最大化。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着主导作用。在现代农业在生产过程中,投入的生产要素大部分来自外部系统,如农业机械、化肥、农膜、饲料、生物激素等来自工业系统,而生产的产品大部分通过市场出售到其它部门。不仅大部分农产品成为上市的商品,而且进行农业生产所必需的各种生产要素也成为商品,农产品市场和农业生产要素市场空前发达。农产品商品率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农业打破了内部物质循环的局限性进而实现物质的开放式循环,从自给农业发展为市场化农业。

六是经营主体素质较高。无论是单个农民还是农业专业经营公司进行现代农业生产营,它都要求生产经主体掌握大量的现代知识、技能,有较高的文化素养、科技素质和管理理念。

二、益阳农业发展的差距

益阳地处洞庭湖之滨,气候、土壤条件适宜农业发展,加上农民群众勤劳肯干,经过多年的积累,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放手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整体素质有了很大提高。讲益阳是农业大市,这一点毋庸置疑。同时,我们也看到,益阳的农业大而不强,仍属于弱质产业,仍处于爬坡阶段,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投入有限。农田水利、道路、信息、市场等基础设施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比如全市6个蓄洪垸和10个万亩以上一般垸的堤防仍然存在堤身矮小、基础渗漏、蓄洪安全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现有9座中型水库中带病运行的有4座,508处小水库中病险水库有412座。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容易出现连晴干旱,连雨内涝现象。同时,由于农业科技人员不足、经费不足,服务网络出现断层,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为 %,制约了农业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是产出水平低。农业生产力水平不高、生产手段落后、劳动生产率低、农产品附加值低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2010年我市农业劳动力人均耕种土地仅1.88亩,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从土地产出率看,2010年我市每亩耕地产出2585元(种植业产值),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010年,农业劳动力平均生产谷物分别比全国、全省低 409公斤 501公斤 ;农产品加工增加值分别比全国、全省低70%20%

三是市场化水平低。2010年,农产品商品率分别比全国、全省低27.2%17.2%。从产出结构看,在发达国家的农业总产值中,产前、产中、产后比一般为201070,而目前益阳为284725。产后部门的比重偏小,农产品加工转化严重滞后,农副产品加工率只有10%左右(发达国家为80%),大量种植业产品仍以“原”字头的自然状态进入市场和消费领域。同时,农业产中领域偏重种植业,养殖业少,名、优、特、新、稀农产品少,良种化、标准化程度低,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均处于较低层次。

  四是效益较低。比如食品加工业。我市食品加工业正处在由农产品粗加工和劳动密集型为主向深加工和资金技术密集型为主的转型过程,整体技术和装备水平不高,具有较高附加值和技术密集型的产品少,难以有效延伸产业链,同类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不强。加之企业研发投入少、科研力量薄弱、技术创新不足,从而造成产品品种少、档次偏低、技术含量不高,效益低下。据调查,目前,食品工业新产品产值比例很低。2009年规模以上食品工业完成新产品产值4.63亿元,仅占4.37%;全市食品工业虽然达到了近1000家,但企均年产值不到200多万元。

  三、农村土地流转与现代农业紧密相关

土地问题是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建设不可回避的问题,适度规模经营是我国发展现代农业、深化农业和农村改革必然要迈过的一道坎。

(一)土地流转是一种客观存在,国家政策支持土地流转。土地流转自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就存在。长期以来,党中央始终支持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一直鼓励土地流转及其流转制度创新改革。中央早在《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就明确提出:“鼓励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社员在承包期内,因无力耕种或转营他业而要求不包或少包土地的,可以……由社员自找对象协商转包。”邓小平同志在上个世纪90年代曾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党的十七大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2004年以来连续下发的七个中央一号文件,都强调要进行土地征用、流转制度改革,特别是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2008年《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指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流转市场,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二)土地流转是农民群众的内心呼唤。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长期以来,农民群众在土地上进行着辛勤劳作,恋土情结十分浓厚。但在当前,这种恋土情结正在逐渐剥离分化。一方面,随着农村低保、医保、失地农民进社保等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农村养老保险的推进,农村土地所承载的保障功能在逐渐弱化,农民对土地依赖的程度越来越小,恋土情结将逐步淡化。另一方面,现在还在土地上耕作的人们大都在50岁以上,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的到来,这部分人虽心系土地,但却无力耕种;在工业化、城市化高速发展的时代,年轻农民的恋土情结更弱,都想在城市、在工商领域开拓出一片自己的天地,大部分年轻人都不会选择以在土地上耕作来生活,现在的教育体系也没有为将来农业生产经营人才的培育提供有力支撑。十多年后,可能会种地、愿种地的人越来越少,这么多土地由谁来生产经营,这也成为了在土地上长期耕作并逐渐老去的农民群众的一个难解情结。在家庭联产承包双层经营体制下,只有通过土地流转,实现适度的规模经营,才能解决土地没有人种的问题。

(三)当前一般形式的土地流转是低层次的、初级化的土地流转,还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制约着土地流转的进一步推进。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政府“缺位”影响了土地流转进程。大部分乡、村没有建立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机构,没有建立统一的土地流转平台和土地流转市场及中介服务机构,缺乏信息服务,更缺少跨区域流动,阻碍了土地流转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进行。二是流转不规范。农户自行流转的多,村组组织和靠产业引导流转的少;口头协议无序流转的多,签订了正式书面合同的少;合同条款模糊得多,约定规范明确的少,导致流转不规范、土地纠纷难调处。三是流转规模比较小。2009年,全市流转大户户平经营面积不到60亩,流转面积在50亩以下的4028户、占流转总户数的77.5%,流转面积在500亩以上的只有73户,1000亩以上的只有21户。四是土地流转没有与激活民间资本、吸引企业资本和城镇资本投入很好地结合起来。

四、农村土地信托流转对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建设的促进

为了化解一般形式流转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把目光瞄向了农村土地信托流转,探索通过政府性土地信托流转平台、规范的运作、有效的监管、更大规模的整合、更高强度的投入,有效解决一般形式土地流转中存在的种种弊端,切实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信托的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是一种将财产分割为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处置权分而治之的制度。我们所推行的农村土地信托流转,是指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保障农民承包权的前提下,政府出资设立的信托机构接受农民的委托,按照土地使用权市场化的需求,通过规范的程序,将土地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给其他公民或法人从事农业开发经营活动的行为。农村土地信托流转对现代农业建设的推动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1、提高了土地产出率

土地产出率的提高很大程度上来自于规模经营水平的提高。土地信托流转在促进规模经营水平提高上有两个优势。一是减少了农业专业经营公司投入。一方面可以免去与千家万户打交道的麻烦,节省土地流转相关费用,可以集中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中。另一方面,通过政府项目支持,可以减少资金投入,缓解融资困难。同时有利于企业长期稳定经营。二是在法律制度层面保障了农民群众利益。在信托流转具体操作中,农户作为委托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给土地信托流转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作为受托方承接承包经营权,将承包经营权发包给第三方(农业经营公司)经营。农户、信托公司、农业经营公司按《信托法》的规定分别享有各自的责、权、利。农民是土地信托中的受益人,在草尾镇试点中,我们始终以控制防范风险,确保农民受益最大化为出发点,不断完善信托公司的治理结构,重点构建了信托流转的13个基本程序和13项基本制度,制定了《农民群众利益保护办法》、《土地信托公司沉淀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这样,群众愿意流转承包经营权,农业专业经营公司愿意接受承包经营权,形成了土地流转的双向互动,很快就打开了规模经营局面。据统计,目前草尾镇已形成连片500亩以上的种植基地23个,经营50100亩的大户有398户,预计年内信托流转面积可达60000亩。土地信托流转,有效地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和农业比较效益。2010年全镇水稻产量为1.8亿斤、同比增长24.3%,产值1.9亿元,增长30.7%;蔬菜产值3.1亿元,同比增长54.8%。种植大户艾青信托流转1000亩耕地种植大蒜,实现纯利润2000万元,亩平利润2万元。大地农业发展公司的反季节蔬菜2010年每亩产出达6万元,亩平纯利达到1.5万元。

2、稳定了农民阶层

土地信托流转显化了农民土地的价值,土地成为了农民受法律保护且长期受益的一种资产,有利于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农民阶层的长期稳定。一方面,增加了农民收入。土地信托流转后,农民可获得三笔收入。一是土地租金每亩500元至700元,二是国家粮食补贴亩平150元左右,三是劳动报酬。一般来讲,50岁以下的精壮劳力可安排外出务工,年收入在1万元以上。50岁以上的中老劳力可为农户、基地老板打工,男劳力年平收入在1.2-1.5万元之间,女劳力年收入在0.8-1.2万之间。全镇土地9800多户流户共有劳力2.9万个,其中外出打工的有2万多个,年劳务收入达2亿多元,为农户和基地老板打工的有9000余人,年收入近1亿元。流出户年劳务收入近3亿元,户平3万多元。比土地流出前户平增收1.5万元以上。2010年,草尾镇农民人均纯收入7248元,增长17.6 %,大大高于全市平均增长幅度。另一方面,增加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带来的利益分配。进一步保障农民利益最大化。按照“农民利益保底,超收统筹使用,短收公司自负”的原则,所得收益主要用于农民医疗、养老保险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社会保障性支出。至2015年,力争所有土地流出户都能享受第二次分红待遇。再一方面,增加了财政面向“三农”公共服务投入。从实践需要看,农民需要乡镇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要着眼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促进义务教育和基本医疗等服务的平等化,加强农业科普和农民技能培训,繁荣乡村文化事业;另一个是要加快建设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供给,切实解决好农民的社保、医保问题。这两个方面公共服务的提供,都需要大量的投入,这些投入光靠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专项经费来弥补显然是不现实的。农村土地信托流转加速了农村土地资本化进程,通过公司化运作,使土地价值充分显化,政府独资的托管公司获得利润后,将为政府扩大公共服务面、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有力的财力支撑。

3、增加了产业投入

现代农业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离不开高强度的投入。土地信托流转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属性的前提下,让农民出让其土地经营权,通过市场化、商品化运作,能够广泛吸引各类资本对土地进行投资、开发并取得资本收益,使土地这种稀缺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优化组合,这将成为农业吸纳投资的主要渠道。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通过信托流转形成规模土地来吸引投资。土地规模经营能够让农业投资者获得丰厚的回报。签订土地信托合同,农业经营者获得大量集中的、较长时期的土地使用权,无需直接面对众多分散的农户,只需与中介机构进行协商谈判,这就为工业资本、城市资本、民间资本投入“三农”扫除了诸多障碍,必将形成一股新的投资流。草尾镇推进土地信托流转短短几个月时间,就有50多家公司和个人前来报名承包大宗土地,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二是通过企业增信将使“三农”获得更多的金融支持。当前,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着 “贷款难”和“放贷难”的两难现象:一方面,农村生产经营有着强烈的贷款需要,却很难贷到款;另一方面,金融部门大量资金贷不出去。其主要障碍是担保主体和抵押标的难落实。土地信托流转的推进将为消除这两个障碍提供可能。一方面,土地信托流转经营主体都是经过信托公司审定的,在自有资金支撑、生产经营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充分验证,这一过程就是一个政府增信的过程,随着信誉的增加,经营主体的信用等级也相应增加,银企双方的合作基础越来越牢固;另一方面,土地信托流转下的适度规模经营,必然带来农业产业链条的进一步延伸、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进一步壮大,可用于抵押的标的物也随之增加,银信部门的放款安全性将得到有效的保障,“三农”领域获得金融支持的能力也将越来越强。三是通过信托手段融资。虽然现在是试点阶段,土地信托融资的各项条件还不成熟。但今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土地信托公司可以通过发行土地债券、信托投资基金、其他资产证券形式到资本市场融资,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因此,相比于其他土地流转形式特别是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土地信托流转在吸引投入方面具有显而易见的优势,是吸纳各类资本进入“三农”领域的重要平台。

草尾镇试点以来,现代农业建设投入迅速增加。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来源渠道拓宽。国家涉农项目资金、金融机构贷款、民间资本、工商社会资本纷纷抢滩草尾信托流转土地。二是资金投向明确。资金投向较以前更加务实。主要针对现代农业建设的薄弱环节,比如: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大棚、喷灌等农业设施,收割机、旋耕机等机械设备,高薪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等等。三是资本流量增加。据统计,财政涉农项目资金方面,2010年共整合2222万元,2011年已整合渠道疏浚项目1342万元、小农水项目880万元民;金融放贷方面,20104月至20114月,全市金融机构共累计在草尾镇发放与土地信托流转相关的贷款14笔,金额达1600万元,相当于近三年投向草尾镇信贷量的总和;民间资本方面,草尾镇20109户大户的生产经营性投资为3597万元,而民间融资达到1831万元,占51.5%;农业经营公司方面,比如大地农业投入600万元新建钢架大棚200个,艾青大蒜投资200多万元安装喷灌600亩。

4、完善了产业体系

一是调优产业结构。把土地信托流转与产业发展结合起来,不断壮大特色产业。在试点中,草尾镇制订实施了现代农业建设三年规划,把农业产业发展作为巩固和扩大土地信托流转的基础工作。重点突出蔬菜、粮食两大产业,建设五大核心区。2015年,全镇将建成9万亩优质粮食基地、5万亩无公害蔬菜产业基地、1万亩优质水产品产业基地等三大产业基地。二是加快农产品市场建设。2015年,全镇农产品商品率力争达到90%以上,其中粮食储备能力由现在的6万吨扩增为15万吨,粮食加工能力由现在的40万吨扩增到80万吨;蔬菜冷藏能力由现在的200吨扩增为1万吨,蔬菜加工能力由现在的10万吨扩增到50万吨。高标准规划,市场化运作,建设好湘北批发市场,使之成为益阳、乃至湖南北部最大的粮食、蔬菜聚散地。三是完善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产业的发展必须要有劳动力、技术、物资和资金等要素的聚集,在试点过程中,草尾镇从七站八所抽调16人充实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以农技部门为龙头,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以农村大户、经纪人为补充,搞好水稻、蔬菜、水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的信息、科技、技能培训等多方面的社会化服务,努力提高经营水平和生产效益,通过这些服务来连接市场、大户和农民,效果较好。

5、提升了产业品质

一方面,提高了产品品质。一是推进标准化生产。信托流转后,引导农业专业经营公司大务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严格按标准化组织生产,实现统一供种、用肥、用药,统一轮作耕种,统一收获贮存,统一对接销售,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绿色产品标准体系,实行绿色标志产品制度。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另一方面,确保农业生态良好运行。建立完善的农业资源环境监测和专家管理信息系统,完善水旱灾害预警网络体系和防御体系,确保农业生产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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