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14 00:00 作者: 来源:市委农村部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农监办发[2011]1

 

益阳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在全市开展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自查自纠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落实减负惠农政策,切实抓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按照省委农村工作部、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对2010年全省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的通知》(湘农负监办[2010]6号)要求和元月5日至8日省交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一次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内容

(一)各项惠农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包括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征地补偿、移民后扶资金以及村级转移支付等政策的落实情况,查看是否有抵扣、截留、套取、滞留等问题。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落实情况:包括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项目村是否按要求开展民主议事,是否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是否超范围、超限额筹资筹劳,是否存在强行“以资代劳”,是否有挤占、挪用和平调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和劳力,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工程是否验收。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县是否向农民筹资,2009年度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通报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

(三)涉农乱收费情况:包括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各种办证等方面乱收费、乱罚款,村级公路建设向农民乱集资和摊派以及负债搞建设,乡镇、涉农部门向村级组织乱收费、乱摊派,村级报刊杂志订阅费超限额等情况。

(四)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包括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制度”的落实情况,领导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信息公开和备案制、农民信访接待处理、农民负担考核等制度落实情况。

二、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和要求

这次自查自纠工作由各区县(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织,自查自纠要进村入户、走访群众,听取群众意见,查阅有关账册资料,了解实际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认真整改。

各区县(市)自查自纠情况必须于228日前报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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