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乡镇村级财务管理和公开工作问责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2-03-15 00:00 作者: 来源:市委农村部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中   共   益   阳   市   委   农   村  工   作  部

文件

益阳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益农发[2012]13


 


 

中共益阳市委农村工作部

益阳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部分乡镇村级财务管理和公开工作问责的通报

 

317日,市委农村部、市经管处组织2个暗访督查组,随机抽查了安化县羊角塘镇、桃江县三堂街镇、高新区谢林港镇、赫山区笔架山乡、资阳区沙头镇、沅江市共华镇、南县明山头镇和大通湖区河坝镇等8个乡镇43个村(社区),对村级财务管理和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从督查的情况看,大部分乡镇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出台了工作方案。同时,通过采取宣传发动、创新公开形式、注重制度建设、突出公开重点等措施,全市村级财务管理和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赫山区笔架山乡、大通湖区河坝镇领导重视、工作扎实、行动及时,公开栏模版统一,村级财务民主管理措施到位,公开内容全面规范,群众反映很好。但部分乡镇、村的工作进展缓慢、财务管理不规范、公开内容不全面等问题仍较突出。

(一)安化县羊角塘镇

1.镇里未认真贯彻落实益办[2011]67号文件精神对村级财务管理和公开工作进行部署。

2.潘溪村、柏杨村、仙洞岭村、福泉村无固定财务公开栏。

3.潘溪村、柏杨村、仙洞岭村、福泉村、金鸡村村级财务没有规范化公开。

(二)沅江市共华镇

1.仁安村、白沙村、东合村无固定财务公开栏;明月村、双阜村、团湖洲村财务公开栏小且不规范。

2.明月村、白沙洲村、谭家岭村500元以上单笔收支及财务常规公开内容没有公开。

(三)南县明山头镇

1.平福村、小港村、立新村、明山村、创业村没有开展民主理财。

2.明山村无固定财务公开栏,小港村、立新村、明山村、创业村财务公开栏不规范。

3.立新村公开不及时,群众有意见。

(四)桃江县三堂街镇

1.包狮村、胡家坳村、湖莲坪村、郭家洲村、花桥坪村财务公开栏小且设置在室内,不方便群众了解。

2.包狮村、胡家坳村、湖莲坪村、郭家洲村、花桥坪村财务常规公开内容不全。

(五)高新区谢林港镇

北峰山村、高桥村、猫村财务常规公开内容不全。

(六)资阳区沙头镇

1.永丰垸村、共同村、建民村财务公开栏不规范。

2.永丰垸村500元以上单笔收支没有公开。

针对上述乡镇村级财务管理和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益阳市村级财务管理和公开工作问责办法》有关规定,因安化县羊角塘镇、沅江市共华镇在村级财务管理和公开工作中未能尽到工作责任,应作为而不作为,经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委农村工作部研究,报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作出如下问责决定:一是给予安化县羊角塘镇通报批评;二是责成沅江市共华镇于 3 25 日前 向市委农村工作部、市经管处作出书面检讨。

对工作未完全落实到位的桃江县三堂街镇、高新区谢林港镇、资阳区沙头镇、南县明山头镇等4个乡镇责成限期整改,整改情况于 4 10 日前 报市委农村工作部、市经管处。

对此次通报的问题,各区县(市)要举一反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对乡镇、村的督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中共益阳市委农村工作部

益阳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 3 13

 


主题词:农村财务  问责  通报


报:马勇、忠雄、加忠、进良、爱华、渐辉、建忠、本佳等领导同志

市纪委、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

送:各区县(市)委书记、区县(市)长、分管常委、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分管副区县(市)长,区县(市)经管局

发: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中共益阳市委农村工作部秘书科                          2012 3 14


(共印1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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