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获批开展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一项决定,授予桃江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成为全国232个试点县(市、区)之一。这是桃江县继获得全国第二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整县推进试点、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之后的又一项全国级重要试点。
2014年,围绕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桃江率先在全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试点工作,两年来,累计发放经营权抵押贷款495万元,为农村经营主体融资探索了新的渠道。
该项试点的获得和推行,必将有利于激活农民产权权能、盘活农民资产、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进一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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