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励试行办法》鼓励发展土地流转
发布时间:2014-05-23 00:00 作者: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秩序,提升农村土地流转积极性,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日前,南县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励办法》。
自去年8月份以来,南县政务办与经管局经过多次下乡调查走访,与乡镇、村组干部,农民座谈, 召集会议集中研讨,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正式制定并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励办法》。
此奖励办法主要针对依法开展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农户和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条例是签订流转合同3年以上、集中连片经营面积达到300亩,按每年每亩30元给予奖励,并对乡、镇、村进行适当的奖励。奖励办法的出台,对进一步规范该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秩序、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步趋于规范的重要开端。
(南县经管局 汤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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