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认真开展十佳农民合作社评定工作
1
月
13
日
,由钟剑波副区长组织,区办副主任李松华带队,区办、区财政局、区农水局相关人员组成区农民合作社考核组,深入到各镇合作社,认真开展十佳农民合作社评定工作。
本次十佳合作社评选活动采取合作社自荐、乡镇审核推荐、区级考评小组现场考察评定的申报审核程序进行。
区考核组
通过
实地考察
、
听取汇报
、
电话询问成员满意度、查验资料等方法
对各镇遴选推荐的15家农民合作社进行实地查看核实。考核内容包括合作社发展规模、运行机制、服务能力、综合业绩等四个方面,重点就合作社产业发展情况,理事、监事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示范带动情况详细检查和评价,同时对合作社存在的问题逐一指导,对不达标的地方提出整改意见。经周密审查、
逐项计分
、综合分析,择优评选出
十佳合作社。
随后,区管委将根据《大通湖区十佳农民合作社考核奖励办法》规定,对2014年度区级十佳合作社进行授牌,并给予每家合作社奖励1万元,并以此为契机,提升我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水平。
(大通湖区计财局 宋敏)
(大通湖区计财局 宋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