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农民维权监管办下村指导实施一事一议项目
发布时间:2014-09-05 00:00 作者: 来源:桃江县维监办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近日,桃江县农民维权监管办深入乡、村,抽查了2014年42个村的一事一议项目实施情况,具体指导了其中26个人居环境整治村如何开展议事、如何监督工程质量、如何使用财政奖补资金。
县农民维权监管要求在一事一议项目的实施中要严把“三关”: 一是严把议事程序及筹资筹劳审批关。 要按照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原则确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项目开支预算、筹资筹劳额度、具体分摊形式、减免对象和办法等,需经本村18周岁以上过半数村民或本村2/3以上的户主代表会议过半数表决通过。所形成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由参加会议的村民签字认可,并进行公示,做到家喻户晓。筹资筹劳方案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复审同意后,方可实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二是严把项目实施及工程质量监督关。三是严把财政奖补资金使用关,做到专款、专账、专用。 财政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补助,不得用于村办公场所建设、弥补村办公经费、村干部报酬等。对一事一议项目操作违规的,一律不予财政奖补;或收缴违规资金;或停止项目审批。
                (桃江县农民维权监管办 胡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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