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成功处理一起疫苗“收费”事件
发布时间:2014-05-29 00:00 作者: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近日,南县厂窖镇许顺国同志向红网的百姓呼声反映该镇医院每年都会到各个学校、幼儿园打预防针,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去年下半年打的“甲肝”收了90元一针,今年的“麻腮风”又要收92元。得知这一情况后,南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高度重视,立即会同县卫生局、教育局进行实地调查了解。
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疫苗分为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第一类疫苗是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的,第二类疫苗是公民自费并自愿的。厂窖镇卫生院去年下半年接种的甲肝灭活疫苗属于二类疫苗,而当前接种的麻腮风减毒活疫苗按照湖南省卫生厅湘卫疾控发[2008]5号文件精神,凡2007年4月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不属于免费接种对象,需自费接种。经调查核实,两次疫苗接种活动中,厂窖镇卫生院均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上级文件要求执行,也都遵循了家长“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本次群众反映向学生收取的疫苗费用均按照物价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符合相关规定。
在向群众做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后,成功消除了群众误解。

南县经管局 蔡军 肖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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