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棚多用 全年有用 益阳育秧大棚综合利用效益高
发布时间:2024-11-11 10:04 作者:记者 卢静 通讯员 张舒钦 来源:益阳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11月7日,记者走进南县麻河口镇蔡家铺村,只见一栋栋高标准的集中育秧大棚里,绿油油的菜薹长势喜人,工人们或弯腰摘菜薹,或起身打包,现场一片生机盎然、忙碌有序的景象。

  眼前的这片集中育秧大棚,总占地面积15亩,为镇内5000亩的早稻田提供育秧服务。在集中育秧设施闲置期,种植主体将大棚用来培育菜薹苗和种植菜薹,目前菜薹已陆续上市,预计每亩年增收5000元。

  这是我市今年新建的高标准、规模化、工厂化集中育秧设施之一。按照行政推动、主体带动、补贴促动的总体思路,2023年以来,全市已建集中育秧设施184个,建设面积74.09万平方米;当前在建集中育秧设施9个。

  加快集中育秧设施建设,大力推广集中育秧是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稳定发展双季稻生产的关键举措。但双季稻育秧季节性强,生产周期短,集中育秧设施若只做双季稻育秧使用,一年最多使用4个月,其闲置期长达8个月。

  为有效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我市出台了《关于提高全市集中育秧设施综合生产能力的实施意见》,从搭建平台、探索模式、资金引领三个方面推动全市集中育秧设施综合利用,鼓励建设主体利用闲置期与农业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等签合同,以代育、租赁等经营形式实现集中育秧设施周年综合利用。

  结合地域特点,全市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形成本土化、能复制、可推广的主推种植模式。在大棚闲置季节,充分利用集中育秧设施发展育苗、种瓜和蔬菜(含食用菌)等产业,提高集中育秧设施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场棚多用、常年使用,通过大棚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资阳区南方智能育秧(苗)中心利用集中育秧设施开展辣椒、茄子、西红柿等蔬菜的育苗,育秧设施大棚配备了移动式苗床、降温水帘、自动喷灌滴灌等设备,加上气吸式蔬菜播种机,可高质量、高效率、高收益生产蔬菜幼苗。

  大通湖区强农农机专业合作社有3个育秧大棚,建设面积1.04万平方米,在大棚闲置期,选择夏季种瓜果、冬季种蔬菜,每年可增加4万余元收益,实现育秧大棚全年生产;在资阳区迎风桥镇,牛角仑村、鲜鱼塘村、新花园村抱团合作,采用“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的模式,投资500多万元建设了3.5万平方米的集中育秧设施大棚。除去水稻育秧,该集中育秧设施大棚一年会种两茬辣椒,亩产达2500公斤,单茬纯收入每亩1万余元,一年两茬每亩可达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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