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业委员会关于“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接城堤村蔡家塘组 曹光明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9-07 17:00 作者:谢克勤 来源:益阳市农业委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曹光明:

2018年8月28日,益阳市农委依法受理了你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你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描述:一是接城堤村蔡家塘生产组计税粮田属几级基本粮田;二是接城堤村蔡家塘生产组有多少亩计税的基本粮田。同时,你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诉称“资阳区农业局行政不作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组织市农委法制机构及相关科室对你申请内容所描述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你所提的“基本粮田”,我们理解应属于基本农田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第34条第1项规定“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1.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基本农田及面积应由资阳区人民政府具有批准确定权的职能部门进行行政确认。

二、关于计税粮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自2006年1月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取消。

你村组计税粮田具体情况,请你向资阳区有关部门咨询。

三、你所申请内容的描述涉及资阳区人民政府的多个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5年国务院修订)第17条、第21条第3项、第24条、第33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第34条第1项的规定,你可向资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资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通信地址:益阳市资阳区马良小区北苑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737—3100111,0737—3809196;邮编:43100;电子邮箱:zyqxxzx@163.com;网上受理:http://www.hnziyang.gov.cn/。

四、你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诉称“资阳区农业局行政不作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11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的规定,认为资阳区农业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你在法定期限内,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其申请书中载明事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一是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是被申请人的名称;三是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四是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五是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你应当提供证明材料:一是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二是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的其他情形。

行政复议机关地址为:益阳市赫山区龙洲北路743号市农业委机关大楼三楼政策法规科;联系人:谢克勤;联系电话:0737—4222126;邮政编码:413000;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函告


                                             益阳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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