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外部流程图
发布时间:2019-12-02 14:51 作者: 来源: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出示农业综合执法证,告知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听取陈述申辩。
 
由两名农业综合执法人员中的一位,当场填写预定格式的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市场检查或接受举报
  不少于两名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到现场并出示证件核实检查,并制作询问笔录、勘察检查笔录、抽样式取证凭证、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提出检查情况和初步处理意见。
对情况属实,由执法调查人员填写《案件处理意见书》上报局法制工作机构审查。
符合立案的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立案查处。
由案件调查人员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案件处理意见审批表》。
《案件处理意见审批表》报委法制工作机构审查,合格后报分管领导审批,重大案件和情节复杂的案件经集体讨论决定。
由两名以上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将《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送给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拟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权利和义务和三日内提出听证等事项,听取当事陈述辨。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完毕,填写结案报告
公示
放弃听证或超期没提出听证
对超过复议,起诉期又不履行义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对情况不属实不予报立案审批 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立案 触犯刑法的,由两名农业综合执法人员会同法制机构向司法机关移交 不符合条件,由法制工作机构退回,继续调查。 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
备注:
    1.此流程图适宜一般程序的案件,在三个月内办结;特殊情况三个月不能办结时的,报上一级农业行政处罚机关批准可延长至一年;
    2.程序符合《行政处罚法》、《湖南行政程序规定》、《农业行政程序处罚程序规定》等规定;
    3.涉刑的按《刑法》标准及国务院第310号《行政机关移送犯罪案件的规定》移送;
    4.法律文书按《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制作;
    5.处罚决定必须参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在收到申请七日告知当事人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况制作听证报告
组织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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