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所有美好的种子都能发芽,但这些植物千万不能种
发布时间:2023-03-16 16:35 作者: 来源:中国禁毒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3月

春暖花开

莺飞草长

心若向阳

万物生长

愿所有美好的种子都能发芽!

但是要提醒大家

有些植物千万不能种

看到请立即报警

01

《如何辨别罂粟》

罂粟的危害

罂粟是制取鸦片的主要原料

同时其提取物也是多种镇静剂的来源

如吗啡、蒂巴因、可待因、罂粟碱、那可丁

罂粟是多种毒品的重要根源

02

大麻毒副作用及滥用症状

03

古柯是什么

图片

很多人都知道

有一种毒品叫做可卡因(cocaine)

它来源于

一种叫做古柯(Coca)的植物

04

恰特草的危害

05

迷幻蘑菇的危害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供稿:广东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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