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益农(农药)罚〔2023〕2号
发布时间:2023-10-13 15:03 作者: 来源: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填报单位: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填报时间2023年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益农(农药)罚〔2023〕2

桃江某农资店涉嫌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

 

桃江某宇农资店

某某

 

当事人经营江西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水胺•三唑磷农药,总有效成分含量:30%,其中水胺硫磷20%,三唑磷10%,数量为3件,每件60瓶,每瓶规格80g,共计180瓶,农药标签右上角标注有“限制使用”。当事人悬挂的农药经营许可证,经验范围: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00元。

依据:1.《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2.《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农药)》序号10

 

 

2023529日已缴纳5600元整

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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