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益农(招投)罚〔2022〕7号
发布时间:2024-02-21 08:57 作者: 来源: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益农(招投)罚〔2022〕7号

姜某私下接触投标人,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案

姜某

 

姜某在2021年参与安化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项目区第17标段施工评标前私下接触投标人罗某某并收受投标人好处费2万元。

行政处罚种类:

1.警告;2.没收收受的20000元;3.罚款20000元;4.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六条,2.《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2023714日已缴纳20000元整

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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