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江河湖海,莫触法律红线——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例警示
发布时间:2025-07-09 08:45 作者: 来源: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案例1: 曹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28日13时许,曹某在洞庭湖东湖脑水域使用武斗杆(俗称:锚杆)进行非法捕捞,捕获鳙鱼1条,重量7.08千克,被某市森林公安局现场查获。后经审查,认为曹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作为犯罪处理,2024年3月29日,被移送到该市农业农村局进行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

  2024年4月8日,该市农业农村局对曹某非法捕捞水产品,进行立案调查。2024年5月14日,曹某以在外务工为由,提出案件中止调查的申请。2024年6月2日,该市农业农村局作出中止案件调查的决定。2025年1月14日,该市农业农村局恢复案件调查处理。

  2025年1月17日,该市农业农村局向曹某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曹某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处罚内容,并告知曹某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没有进行陈述申辩。2025年2月10日,该市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曹某作出没收渔获物7.08千克,罚款24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依法向曹某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及时缴纳了罚款。至此,本案终结。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曹某所使用的武斗杆(俗称:锚杆),属于农业农村部通告〔2021〕4号禁用渔具名录中规定的禁用渔具,洞庭湖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是长江十年禁渔的重点水域,是江豚等珍稀水生动物的重要栖息地,曹某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最终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警示呼吁

  垂钓不仅是一项修身养性的休闲活动,更是我们亲近自然、感受生命律动的方式。然而,不规范、不合法的垂钓行为,正威胁着水域生态环境与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每一位垂钓爱好者都是水域生态的守护者,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以合法、文明、环保的垂钓方式,留住一汪碧水、守护一方生态!

  

   案例2: 肖某、许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基本案情

  2024年3月10日00时49分,某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该市万子湖嘉兴下垸水域巡查时,发现肖某、许某在使用电鱼工具进行捕鱼,当事人涉嫌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使用电鱼的方法捕捞。现场检查发现:动力胶质船1艘(长6米、宽1.2米、深0.5米),18马力汽油机动力1套,电瓶2块、24伏逆变器1个、电胡须2根,渔获物共计127千克。当日,执法人员立即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将当事人及涉案工具带回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取证。

  处理结果

  经初步调查,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处罚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该市农业农村局以肖某、许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将该案移送同级公安局。后经法院审理:肖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许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责令肖某、许某向捕捞水域增殖放流价值46101元的四大家鱼,以修复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本案中,当事人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不仅会导致大量鱼类死亡,严重破坏渔业资源,还会对水域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的破坏,影响水生生物的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其行为构成犯罪,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警示呼吁

  非法捕捞行为不仅破坏生态平衡,更触碰法律底线。敬畏法律,拒绝侥幸,守护生态,从我做起。江河安澜,方能生生不息,让我们以法律为尺,以行动为笔,共同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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