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在全市开展水生生物资源监测调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29 16:36 作者: 来源: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农办长渔〔2021〕2号)及长江"十年禁渔"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渔业资源监测评估工作,为洞庭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珍稀濒危水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修复等工作的开展提供技术支撑,根据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要求,经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在湖南省水产研究所(湖南省水产原种场)技术指导下,益阳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在全市范围内水域开展水生生物资源监测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水域、人员

  负责人:林燕、付乃革、郭佳俊

  技术负责人:刘栋、熊舒婷、胡旭东等

  作业船只:3艘

  作业水域:明朗山南洞庭湖水域;泗湖山草尾河水域;茅草街松澧洪道、南洞庭湖水域;毛角口资水水域;桃江县桃花江水域;柘溪水库水域。

  二、作业时间段

  作业日期:2025年7月30日至10月30日(具体时间根据天气和工作安排待定)

  下网时间:当日16:00-19:00;

  起网时间:次日5:00-9:00

  三、科研特许捕捞船只、渔具数量

  持有特许捕捞许可证的机动船只3艘;网目规格2厘米、6厘米、10厘米、14厘米丝网各3条,共12条(每组4条);网目规格0.8厘米地笼30个(每组10个)。

  四、船只和人员标识

  每艘船只须悬挂特许捕捞专用旗帜,参加捕捞人员须穿着科研指定标识专用马甲及救生衣。

  五、有关工作要求

  1.此次监测调查工作,实施行程报备制;实行船只定点停靠、定时出港、定时回港制度,具体停靠地点和出港、回港时间由辖区渔政执法机构和调查组协商确定,杜绝未经批准私自夜捕等行为;调查组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所捕渔获交由当地渔政执法机构依法依规处置。

  2.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相关县市区渔政执法机构要加强监管,及时防范和制止各类干扰或破坏行为,有效保障监测调查工作正常开展。

  3.市农业农村局为本次监测调查工作的监督单位,对监测船只下网、起网和渔获物处理等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监测负责单位全程做好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

  附件∶专项(特许)捕捞证—湘(2025)特010.docx

  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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