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益阳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为适应我市发展现代农业的新要求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情况,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农发〔2020〕27号)文件精神,结合益阳实际,我局制定了《益阳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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