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龙副市长要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四要”
发布时间:2019-01-15 16:01 作者:蒋上志 来源:益阳市农业委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部、省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要求,自2018年12月14日以来,全市农业、工商、食药、质监、商务、供销、公安等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417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主体701个,检查食品经营主体1053个,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63个;收缴假冒伪劣的食品数量1012.8公斤,取缔无证生产主体16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4个,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起,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货值0.6298万元(案件正在办理中);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起,商标侵权假冒案件罚没金额2万元;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2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2.3万元。

全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局良好。近日,市农委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重点、目标、任务等向市政府刘国龙副市长做了专题汇报。刘国龙副市长指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是推进农村综合治理的重要任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的重大举措。刘市长要求:一是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强化监管措施,全面提升农村食品治理水平;二是要协调联动,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形成合力,营造共同整治的氛围;政府要加强调度和统筹,合力推进;三是要加强督查、督导,元月中下旬,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区县(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专项督查;四是强化人力、财力、物力的保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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